电商产品质量面临三大制约-资讯中心
当前,电子商务产业正在迅猛发展,但与此同时,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问题同样应该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,业内人士建议,应通过立法等形式加以规范管理。
电商改变生产生活方式
近年来,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分迅速,交易额度跃升明显。数据显示: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。2012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7.85万亿元,同比增长30.83%,占GDP的13%以上。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,达到一个临界点和引爆点。
与传统商务模式相比,网络交易在推动劳动生产率与商品流通效率提高的同时,大幅降低了能耗、物耗、碳排放和商品流通成本。网络交易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,带动了交通、物流、仓储、金融、信息、广告等相关行业的发展,对促进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、扩大内需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然而,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。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表示,三无产品、假冒伪劣产品、质量不合格产品充斥,网购消费者经常受到质量问题困扰,有的甚至遭遇投诉无门的尴尬。
去年的“双11”后,在淘宝掀起了一阵退货潮。有媒体报道说,退货率惊人地达到25%。经记者向快递方面的人士证实,“双11”之后出现退货的确是事实。
“一些不法网商利用电子商务虚拟性的特点,虚假宣传,严重损害了货真价实的信用原则。再加上区域间隔和监管缺位,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日益凸显。”戴天荣说。
电商产品质量面临三大制约
业内人士分析,作为一个仍然是新兴行业的电子商务,其产品质量的发展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,当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
——电子商务虚拟世界尚未得到充分认识。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业态,是在虚拟世界开展的信息、资金、产品等多种元素的交流与交换。电子商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追溯困难,电子商务产品信息、经营主体瞬息万变,因此产品的源头溯源管理工作也无法实现。
——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不能适应客观需要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仅仅经历了15年左右的时间,呈现日新月异的态势。现行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几乎都是用于传统线下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,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发展面临“无法可依、无计可施、监管缺位、服务滞后”的困境。
——电商平台企业自律措施无法固本清源。我国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,如阿里巴巴等,对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电商也一直采取严厉的打击态度,给予歇业整顿甚至关停处理,但是,因为电子商务的虚拟化,难以从根本上限制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生产和上网销售,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电商平台成为问题产品的温床。
应建立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体制
一些业内人士提出,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促进体系,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,激活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内生动力,是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,建议多管齐下着手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促进体系。
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建议,加快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规章和制度建设,为立法奠定基础。由于现有产品质量管理法主要涵盖的是实体经济,建议相关部门就电子商务产业特点,完善相关规章和制度。同时,综合质量监管部门、质量和法律专家、资深网购消费者等各方的建设性意见,为制定《电子商务法》奠定基础。
据了解,在阿里巴巴公司总部所在地,杭州市已经与阿里巴巴合作,成立了“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”和“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”。戴天荣建议,将其升级为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,借助产品质量大数据平台,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预警机制、生产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跨地域执法协作网络,加大力度实现“网上发现、追溯源头、属地查处”机制,实现“源头治理、净化环境、促进发展”,借以加大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建设支持力度。
此外,建议国家质检部门牵头打造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,整合全国质检系统资源、电子商务企业资源和广大消费者信息,建立跨地域、跨领域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协作机制。
目前,我国还没有国家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相关民间中介组织,这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不相匹配。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,国家质检总局和民政部组织设立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促进会。促进会联合政府部门、电子商务企业、科研院所、消费者等电子商务相关方,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前瞻性研讨,推动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措施,代表国家对接国际电子商务协会、学会权威组织,提升我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际形象和竞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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